2024-02-28 09:05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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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司《招标管理制度》和公司需要,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02月28日10:00至2024年02月29日10:00对公司无水氟化氢进行公开招标,具体项目如下:
一、投标人的基本条件:
1、投标方需具有无水氟化氢制造的人员、设备及专业能力,具备相应资质;
2、投标方具有所需的厂地,足够的制造、加工和检测设备,能按双方约定完成购销合同,投标方需本公司生产,不得外包给第三方。
3、禁止使用湖北大力和武汉中正的罐箱运输,罐箱检验报告结论允许使用压力不低于0.6Mpa,其他详见华安卸车要求,各投标方根据各自发货能力报价。
二、质量指标要求:
纯度≥99.98%、水分≤0.004%、二氧化硫含量≤0.01%、氟硅酸≤0.008%、不挥发酸(以H2SO4计)≤0.005%, 其它指标符合GB 7746-2011优等品标准。
三、供应量要求:
本次计划采购无水氟化氢1500吨。
四、交货地点:
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。
五、结算方式:
以需方实际收货数量为结算依据,供方向需方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供方当月25日前将发票交付需方财务挂账,需方次月25日后银行承兑付款。
六、具体要求: